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采购人主体责任具体有采购预算编报、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管理,计划备案、委托代理、开标评标、中标结果确认、签订采购合同及公告、合同履行与验收、答复询问和质疑、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等。周口市财政局从政治属性是前提、制度完善是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是基础、管理创新是关键等四个方面加强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
一、政治属性是前提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提升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政治敏锐性。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要做到“知行合一”,通过“内化于心”实现“外化于行”,形成全面而不是部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高度政治自觉。在实际工作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主体职责,要积极主动地维护政府采购工作的政治生态,要把强化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纳入到“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根据党和国家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及相关法律条文修订完善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通过“知责明责”推动“履责尽责”。
二、制度完善是保障
采购人主体责任是指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作为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和任务的具体落实者,对采购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包括依法组织采购活动、承担采购经济结果等。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必须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为杠杆,把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下去,实现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周口市财政局狠抓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作为构建惩防体系和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近年来,周口市财政局出台一系列采购人主体责任的文件,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一套制度保障“组合拳”。
三、人才队伍建设是基础
专业人干专业事,打造专业化政府采购队伍。周口市财政局建立采购人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出台《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专管员工作制度的通知》,指导采购人加强内部专业队伍建设,成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一级预算部门应明确具体科室负责本单位及指导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各预算单位应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业务。为了适应政府采购政策变化,周口市财政局每年开展政府采购专管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采购新政策、新举措等,让采购人能尽快掌握政策,做好各项政府采购工作。截止目前,已经形成410人的采购人专管员队伍,2023年以来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采购人专管员专业度水平得到逐步提升。2023年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采购活动质量及办结效率,周口市财政局特邀请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领域专家莅周举办专题讲座培训,周口市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260多人聆听了专家讲座。
四、管理创新是关键
(一)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人管理提质增效。加强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化,利用科技手段,在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增加“采购单位内控制度”模块,要求所有采购单位建立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立采购单位内部控制数据库,对各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实现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化,信息化建设逐步提升,内控制度监督体系逐步健全。目前,周口市已逐步完善建立采购人内控制度数据档案库,实现内控制度信息化全覆盖。(二)创新研发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系统取得“新成果”。周口市财政局以财政部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为契机,创新研发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信用评价系统,进一步完善了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功能。同时,自主创新研发的“政府采购项目一键归档管理”功能全面上线,根本性解决了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归口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保障了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各责任部门采购信息的畅通连贯,实现了采购人内部控制“分岗设置、集中管理、有放有管、放管统一”的效果。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功能,得到了河南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并获准在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统一上线推广使用,该项创新举措,先后在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为更好地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使采购结果实现“同质同价”“优质优价”,保障采购质量,高效利用财政资金。周口市财政局进一步落实采购部门、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等在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中的具体责任,建立起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内部管理体制,真正把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